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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TSMC廠區擴大自駕接駁計畫」
實驗範圍內容

公告單位: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  1. 創新實驗之宗旨及目的。
    本案旨在探索可將自駕技術實現商用落地並長期發展,並透過平台管理發揮最大載客效益之服務模式,國內自駕車服務首次與單一大型企業合作,由國內晶圓半導體龍頭台積電及勤崴國際共同合作,以大帶小方式協助國內自駕技術發展之推動、驗證自駕車除了在台積電場域內完整解決方案,也延伸相關技術到開放道路。
  2. 創新實驗期間:
    112/11/19~113/11/18(共12個月)。
  3. 實驗於場域執行測試起始之日期:
    113/5/1~113/11/18
  4. 創新實驗載具:
    核准四輛自駕電動乙類大客車進行自駕接駁服務實驗,車輛照片如下圖1及2所示,兩車型座位加站位均為20人。
    圖1:實驗車型一

    圖2:實驗車型二
  5. 實驗時間及範圍:
    • 1.實驗時間:
      週一至週五行駛,09:00~17:00。
    • 2.實驗路線:
      本實驗自駕車除持續台積電F18廠區及F14與F18跨廠區接駁,申請範圍包含原計畫申請範圍(綠色)北園二路及北園五路與下期計畫新申請路線(橘色)南科九路、環西路二段、安順一路、安順二路、三抱竹路及南科七路。區塊A為台積F18/F14廠區由三抱竹路、南科七路、安順一路及安順二路包圍,採雙向行駛;區塊B為台積F14廠區由南科九路、環西路二段、南科七路及三抱竹路包圍,採雙向行駛。
    • 圖3:創新實驗地理範圍
  6. 實驗利害關係人應注意及配合事項。
    • 安全駕駛員應注意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、第43條第1項及第63條適用之排除,僅限於車輛安全監控員(駕駛人)於實驗時因自動駕駛系統運作,而有不可歸責之情形發生時,始得排除。
    • 安全駕駛員應注意於創新實驗核准期間,本案車輛往返修配廠進行車輛保修之行駛路線,非屬本計畫核定之實驗範圍,請全程以拖吊車載運方式往返。